基金 Fund

港應為SPAC「協辦單位」

【股票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又稱為空白支票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 SPAC)是於美國興起的金融模式,它允許投資基金先在公開市場募資,於上市後再收購

撰文:

陳惠仁 大正資本首席投資官及聯席基金經理。陳先生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之委員、香港貿易發展局大灣區委員會智慧城市及數字互聯互通專案小組成員及香港生物科技發展委員會之創始委員。

欄名:基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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