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期續談買醫保時需注意的第四大原則。
醫療保險承保的範圍,必不會涵蓋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任何與健康有關的異常情況,除非清楚申報,得到保險公司審核,兼於核保後清楚被接納,或需繳付附加保險費用,或被列入限制
撰文:
吳澤偉 七十年代投身保險業,曾任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會長、香港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
欄名:談保說道